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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荔枝是热性食物,并且含糖较多,多吃了容易上火,引起身体不适,所以一般荔枝不能多吃,每天吃个十来颗就可以了。而历史上却有这么一个人,一天之内吃上百个荔枝,不仅不怕上火,还声明自己愿意做个广州本地人。这人是谁?不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苏东坡,一个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懂吃的文学家,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最会写文的吃货。苏东坡于宋绍圣元年,以“讥斥朝廷罪”被诬告,贬谪岭南,令其不得签署公事。绍圣二年(年)四月二十一日,59岁的苏轼写的有一首《食荔枝》: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在宋代,岭南一带条件艰苦,被贬至此乃是一件极苦的事儿,但东坡先生却从吃中找到了快乐源泉,他发现不仅枇杷、黄梅天天都有,而且荔枝尤为可口,于是写诗放言道:只要你每天都给我三百颗荔枝吃,就是要我长久地住在这,当一个岭南人,我也绝不推辞!当朝者一看,把你贬到广州是叫你吃苦头去的,你怎么还乐呵上了?差不多又过了两年,苏轼一时兴起写了一首小诗《纵笔·其四》:白发消散满霜风,小阁藤床寄病容。报道先生春睡美,道人轻打五更钟。这首诗一下子就火了,传到宋朝首都开封,人人都在传颂,获赞无数。宰相章惇听闻后,顾笑左右:“苏轼还这般快活吗?”于是,绍圣四年(年)四月,苏轼61周岁,被章惇一纸诏令,贬到了儋州(今海南岛)。据说在宋朝,放逐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处罚。朝中当权者心想,都给你贬到儋州去了,这下子你总该老实些了吧?苏轼对此作何反应呢?某种意义上他确实老实了些,但实际上他还是很快活。到了海南他才发现,原来大海里可吃的东西比陆地上还要丰富。从前的什么竹笋啊、鲈鱼啊、猪肉啥的,跟一种美食比起来,简直弱爆了。这种美食就是生蚝。尝过了生蚝的美味,苏轼当即给儿子修书一封:“东坡在海南,食蠔而美,贻书叔党曰:无令中朝士大夫知,恐争谋南徙,以分此味。”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苏东坡,在海南吃到了一种美味,叫蚝。你可千万不要让朝中的那些士大夫们知道了,他们要是知道了,非得跑到海南来跟我抢食不可。你们说这苏东坡可笑不可笑,海南天高地远,任你再美味的蚝,怎么可能有官员跑来跟你争抢呢?大家再来说说这苏东坡可悲不可悲,究竟是混到了什么田地,才导致他要以说胡话的方式来自娱自乐?我们的大诗人、大才子苏东坡,似乎在二十来岁时就把一生的好运用完了,此后一直受困于党派之争,屡遭贬黜,却贬到哪吃到哪,啥都敢吃,吃啥啥香,给咱们后人留下了诸多美食。但我想更重要的,是他在辗转困苦中一直没有丢弃的乐观精神吧!这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淡然,试问有几人能真正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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