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多项“硬核”政策举措守护生态环境。记者汤渝杭摄

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惠州的靓丽名片。(资料图片)

去年5月20日,仲恺高新区一家科技公司的综合废水没有处理直接排放,被处以47.7万元罚款,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被行政拘留。岁末年初,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连续3天查处3起涉嫌生产废水直排违法行为。这是惠州铁腕执法、有案必查、涉刑必移、违法必究的真实案例。

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惠州不断摸索创新,实行“五个一律”保障铁腕执法,协同公检法纪加强执法力度,提升环保查处技术确保最严执法落地,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严格环保执法之路,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实现了企业从不敢污、不能污到不想污的巨大转变。环境治理倒逼下,美丽惠州自外向内迎来深层次的蝶变。

制度保障

出台多项生态文明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敢于动真碰硬,敢向污染行为“亮剑”,才能让各项环保制度具有雷霆万钧的震慑力,彰显环保执法威力。

为保证“真执法”,我市制定了多项“硬核”政策举措:建立严格的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区域实行区域限批;建立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研判环境质量,对环境形势有恶化、污染治理任务进度滞后的县(区)及时提出预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监管;实施大亚湾(含考洲洋)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划定我市海洋生态红线,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在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层面我市也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最早、全国较早制定实施市级低碳生态规划。

出台了多项生态文明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构筑了较为健全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

与此同时,实施《惠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指引》《惠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指南》等制度规范,保障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全市各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按章执法,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在立法层面,我市为一条江立一部法(《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为一座山立一部法(《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为一个湖立一部法(《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为一座城立一部法(《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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