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两则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主要为广东省年11期、12期药品抽检结果。
通告内容中指出: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在11期的抽检中共抽查检验41个药品生产企业、个药品经营企业和个医疗机构的个品种共批次药品。
12期的抽查中共抽查检验43个药品生产企业、个药品经营企业和个医疗机构的个品种共批次药品。
年第11期抽检结果
经核查确认,抽验信息公布如下:个品种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10个品种11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有性状、水分、重量差异、分散均匀性、崩解时限、有关物质及含量测定。
涉及的生产企业有: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广西世彪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圣民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济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年第12期抽检结果
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个品种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10个品种10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有重量差异。
涉及的生产企业有: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医院、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氏同仁三门峡制药有限公司、陕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就在两个月前因生产的6批石斛夜光丸不合格被重罚近万元,此次两度被查不合格:两期通报里该药企都榜上有名,不合格药品分别为藿香正气片和感冒软胶囊,罚款看来是难以避免了。
目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可在我局和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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